7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提出,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同时,为了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决定》**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于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一直屡有发生,且有愈演愈烈的势态,成为困扰广大消费者,让消费者焦躁不安的问题。民以食为天,如果没有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社会就会一直动荡不安,尴尬、焦躁、愤懑的情绪就会充满整个社会。而国务院此次出台的决定令无数人眼前一亮,使人们看到了食品安全的出路,看到了希望。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以来就存在很大的漏洞,该立的法律也立了,该查处的大案也查处了,但是依然有一个又一个的食品品牌陷入质量门中,这其中无时无刻不在暴露着一个问题——食品监管的不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强有力的后盾。而《决定》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对于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以高规格统筹、高层面主导确保食品安全,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同时《决定》还专门提出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特别提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其中,不乏“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监督”、“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依法**”等亮点规定。事实上,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的**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是*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主体作用,可以对地方政府真正负起“守土有责”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种有力的“倒*”机制。目前,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经常是媒体披露跑在了政府监督查出问题之前。如果在绩效考核和“一票否决”之下,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被媒体率先披露,负有监管失职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就应该受到严厉问责,这就会使得政府更愿意通过严格的监督跑在媒体披露问题之前。政府部门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行使者,政策的余地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利于自己的时候松一松,威胁到自己的时候紧一紧,这种行为方式不仅是对管辖企业以及百姓的伤害,也从根本上影响了国际政策的落实。从内地供港食物的安全历程可以看出,无论是食品生产厂家还是监管者,只要从源头上就开始严格管理,而且形成习惯,食品安全的结果也不难获得,但愿国务院的这个《决定》,是食品安全行业和管理者习惯于严格管理的开始。还要注意的一点是,要防止一些地方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之后,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为了在考核中取得高分,不惜采用强制手段处置群体**件,限制、堵截群众**。为此,要明确地方政府及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与职能部门的具体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问责机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对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人员追究刑责的情况,列入食品安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对地方政府及主要领导的“硬约束”。要让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认识到,针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紧要的是采取得力措施,*大限度的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控制其继续发展和蔓延,而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而尽力的压制事件,从而错过*佳的施救时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使之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向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施加更大的“领导责任压力”,进而通过问责机制和追究刑责,将“具体责任压力”传导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通过监管人员将压力传导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从源头和过程上保证食品的安全生产和规范流通。如果做到了这一步,食品安全政绩考核就能避免“负反弹”,并产生强大的正面效应,为食品安全构筑坚实的政策保障和法律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