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394-2000 前言 绿色食品是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合理使用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是生产绿色食品的重要一环。为了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实施对生产绿色食品的肥料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元芳、曾木祥、罗斌、王华飞。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和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组成及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AA级绿色食品和A级绿色食品的农家肥料及商品有机肥料、腐植酸类肥料、微生物肥料、半有机肥料(有机复合肥料)、无机(矿质)肥料和叶面肥料等商品肥料。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172—1987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T17419—1998含氨基酸叶面肥料 GB/T17420—1998微量元素叶面肥料 NY227—1994微生物肥料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A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药、饲料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A级绿色食品 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农家肥料 就地取材、就地使用的各种有机肥料。它由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积制而成,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 3.4.1堆肥 以各类秸秆、落叶、山青、湖草为主要原料,并与人畜粪便和少量泥土混合堆制,经好气微生物分解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 3.4.2沤肥 所用物料与堆肥基本相同,只是在淹水条件下,经微生物嫌气发酵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 3.4.3厩肥 以猪、牛、马、羊、鸡、鸭等畜禽的粪尿为主与秸秆等垫料堆积,并经微生物作用而成的一类有机肥料。 3.4.4沼气肥 在密封的沼气池中,有机物在嫌气条件下经微生物发酵制取沼气后的副产物。主要由沼气水肥和沼气渣肥两部分组成。 3.4.5绿肥 以新鲜植物体就地翻压、异地施用或经沤、堆后而成的肥料。主要分为豆科绿肥和非豆科绿肥两大类。 3.4.6作物秸秆肥 以麦秸、稻草、玉米秸、豆秸、油菜秸等直接还田的肥料。 3.4.7泥肥 以未经污染的河泥、塘泥、沟泥、港泥、湖泥等经嫌气微生物分解而成的肥料。 3.4.8饼肥 以各种含油分较多的种子经压榨去油后的残渣制成的肥料,如菜籽饼、棉籽饼、豆饼、芝麻饼、花生饼、蓖麻饼等。 3.5商品肥料 按国家法规规定,受国家肥料部门管理,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肥料。包括商品有机肥、腐植酸类肥、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无机(矿质)肥、叶面肥等。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