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稻田养鱼的环境条件、苗种放养、饲养管理和收鱼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稻田的鱼类饲养。其它水产动物饲养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C/T 1009 稻田养鱼技术要求
NY 5051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 5071 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
NY 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3 环境条件
3.1 水源
水源应按SC/T 1009的要求。
3.2 水质
水质应符合NY 5051的规定。
4 养鱼稻田的准备
养鱼稻田的准备按SC/T 1009的规定执行。
5 苗种放养
苗种放养按SC/T 1009的规定执行。
6 饲养管理
6.1 水的管理
在水稻生长期间,稻田水深应保持在5cm~10cm;随水稻长高,鱼体长大,可加深至15cm;收割稻穗后田水保持水质清新,水深在50cm以上。
6.2 防逃
平时经常检查拦鱼栅、田埂有无漏洞,暴雨期间加强巡察,及时排洪、清除杂物。
6.3 投饲
6.3.1 饲料
渔用配合饲料、米糠、麦麸、豆渣、酒糟、青草、浮萍等。渔用配合饲料应符合NY 5072的规定。其他的饲料应清洁卫生,未受污染。
6.3.2 日投饲量
配合饲料按鱼总体重的2%~5%或青饲料按草食性鱼类总体重的10%~40%投喂。
6.3.3 投饲方法
投喂地点选择在鱼溜或鱼沟内,每天投喂两次,坚持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的“四定”原则。
6.4 施肥
施肥按SC/T1009的规定执行。做到因田施肥、看苗施肥。
6.5 病虫害**
6.5.1 鱼病**
6.5.1.1 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原则。
6.5.1.2 放养前稻田消毒按SC/T 1009的规定执行。
6.5.1.3 苗种放养时细心操作,避免鱼体受伤。放养健康苗种。
6.5.1.4 发现病鱼,及时对症**。
6.5.1.5 宜用中草药**鱼病。鱼药使用应符合NY 5071的规定。
6.5.2 养鱼稻田农药的使用
6.5.2.1 稻种宜选用抗病、防虫品种,减少使用农药。**水稻病虫害,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主要品种有扑虱灵、稻瘟灵、叶枯灵、多菌灵、井岗**。具体使用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养鱼稻田农药使用要求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