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揭密购物返利五大陷阱

2022-01-30 20:253260
“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消费多少返多少”……从去年开始,购物返利模式开始兴起并遍地开花。然而今年4月以来,随着太平洋直购网、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万家购物等大型购物返利网站先后被查处或倒闭,有关购物返利引出的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北京市消协昨日提醒消费者,购物返利模式存五大问题,消费者须理性消费。所谓“购物返利”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商业操作模式。一般是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多少个百分点的奖励,所以称为返点或返利。但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站从中看到巨大的投机“商机”,干脆以“百分百返利”、“零成本购物”为噱头,大量吸引会员和加盟商,收取加盟商交纳的手续费后卷款出逃,或者不卖商品,靠发展下线赚钱。一些联盟商家在暴利诱惑下,诱导消费者**单套取返利,缴纳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不买商品一样参与返利。针对这一情况,北京市消协昨天表示,目前这种购物返利模式主要存在五大问题,消费者应理性消费。问题一:虚假返利购物返利促销的商品报价往往高于实际价格,返利网站通过提高商品标价,进行虚假返利,这些返利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问题二:虚假宣传以先给“甜头”为诱饵,以占有资金为目的,*终返利难兑现或兑现时间较长。虽然返利网站打出了“购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多买多返,红利不断!”等五花八门的广告,但返利的额度和期限并不明确,返利网站常以“正在处理中”为由搪塞消费者。有的返利网站还设置了兑现门槛,如购物返利有*低消费标准、使用了优惠券不符合兑现条件等等。问题三:风险不可控返利网站的返利资金完全来源于加盟商向其交纳的销售额提成,如果后期的消费人数或销售额跟不上,必将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使返利无法继续。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造成资金难以追回的大面积投诉,对经济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四:涉嫌违法传销或非法集资一些加盟商诱导消费者为了获得高额返利,完全没有购物却以**账的形式来参与返利。为了增加营业额和扩大规模,返利网站不仅视而不见,甚至故意纵容。如:做一单1000元的虚假消费单,消费者只要交了消费额的15%,也就是说只要交150元,以后每天就可得到相应返利,一直到1000元全部返回为止。不难看出,这种购物返利模式利润看似诱人,其风险隐患不言而喻。问题五:**难度大由于返利网站数量众多、参差不齐,其中不乏一些带有欺诈性的“钓鱼”网站,如果消费者通过这些网站进行交易支付,可能被直接骗走钱财,还有可能被*****取银行账号和密码。这种网络购物缺乏相应的规则标准,监管难度较大,发生纠纷后搜集证据难,消费者一旦权益受到侵害,**难度很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最高法规定明星代言虚假食药广告要担责
“知假买假”能否主张消费者权利?赠品不合格能否索赔?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食品药品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该司法解释将于201

0评论2025-08-22633

最高法明确规定禁带酒水属餐饮业“霸王条款”
据中消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

0评论2025-08-22839

食品不符相关标准成维权热点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了解到,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生产者、经营者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由此,不仅带来了消费者维权案件量的增长,案件类型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诉食品类商品不符

0评论2025-08-22271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 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
记者5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最高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

0评论2025-08-22766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反对月饼过度包装 共度美好中秋佳节
随着中秋节临近,不少消费者已经开始选购月饼。月饼作为中秋佳节不可或缺的文化象征,其设计和制作应该贴合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以美味、节约、健康为主,而非追求过度包装带来的“面子”。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还会无端增加产品成本,损害消

0评论2025-08-221025

12月1日起全面禁用生鲜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81号令)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

0评论2025-08-22983

预包装食品新规 让“零添加”成为过去时
包装不仅是食品的容器,更是信息传递的媒介。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有助于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做出更明智的决策。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同步实施,并设置两年过渡期。新发布的标准

0评论2025-08-2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