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粮油经销商如何找出隐形亏损商品?

2022-01-30 18:086540
随着经销商们的买卖越来越大,他们所承接的商品也就越来越多,许多经销商的样品陈列室整得像个超市,各类商品可谓是琳琅满目,种类繁多,单品数动辄数以百计(甚至有上千的)。当然,这在经销商老板们看来,这数以百计的商品就是数以百计的赚钱工具,每个商品都在帮着经销商老板赚钱,这赚钱的工具自然是多多益善。从表面上看来,每个商品都够为经销商带来利润,无非各商品销量不一,带来的利益多少有些区别罢了,毕竟,经销商所承接的商品都是加价销售的(除了部分战略性亏损的商品除外)。但是,事实不是经销商老板们想得那般美好,在大多数的经销商公司里,或多或少都存在些隐形亏损商品,尤其是在那些年销售过千万,且所经销的商品单品数量在两三百个以上的。那么,什么是隐形亏损商品呢?所谓隐形亏损商品,就是那种从表面上看起来是在正常销售的,也存在销售利润的商品,其实,把各项真正的运转成本算上去后,就会发现,这些商品的销售成本大于其销售利润,甚至是卖得越多,亏的越多。隐形亏损商品在经销商所有商品群中的占有约在3%--15%之间,多者甚至达到20%以上。那这个隐形亏损商品是怎么产生的,又为什么说他是隐形的呢?隐形亏损商品的产生原因,简单点说就是经销商的管理不到位所带来的,尤其是这个财务核算的不到位,多经销商还停留在出货价减去进货价和销售费用就是利润的简单核算形式,这进货价一清二楚,可这销售费用就没什么简单了。销售费用或是说是销售成本的构成是由多个方面构成的,例如车辆运输成本,人员成本,资金占压的利息成本,客户的退货成本,管理费用的分摊成本,仓库损耗成本,客户/消费者的货物更换成本,固定设备的折旧成本,收款的成本,商品本身的包装损耗/更换成本,对客户所提供样品的成本等等等等,这些成本还只是当前的可见成本,还有许多是远期的,不可见的成本。要想真正的核算出某个商品所花费的销售成本,是个非常复杂和专业的活,需要有专业的财务队伍和体系才能完成的任务。但是,经销商的财务人员及财务体系往往又是非常简单的,一般也就是老婆管帐,自家的侄子或是外甥女做出纳,无论是在专业上还是在精力上,都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财务及成本核算功能。并且,严格的来说,所有的销售成本要精确的分摊在每一个商品上,而这一点,绝大多数经销商都不曾做到,*多也就是能算个整体成本出来,至于精确的分摊到每一个商品上,那简直是望山跑死马。相比之下,厂家所生产的商品数量往往要比经销商所经销的商品数量要少的多,但是,厂家在财务人员及系统的配备上,却是经销商的好几倍,或者说,经销商的财务系统在厂家面前,那简直就是小儿科的水平。单说一个成本核算,在正规企业会核算的非常详细,核算一个商品的毛利也决不是出厂价减原材料那么简单,除去一些简单明显成本费用外,固定设备的折旧、资金的利息、预设商品损耗的比例等等隐性费用都会被核算进去,有的还会预设商品在后期经营中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这些成本费用在各相关商品上的分摊。简单点说,正规的成本核算系统不但能把当前的明显成本算出来,还能把隐形成本算出来,甚至把未来可能要发生的费用都能算出来,这样的成本核算才是真正的成本核算,而许多经销商只是把他能看到的表面费用核算进成本,隐形费用看都看不出来,更别提为未来的销售活动中预设费用了。在此推荐大家关注苏州友商软件推出的。隐形亏损商品给经销商带来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这些产品本身不但没有产生利润,反而在消耗各类资源和费用,吞吃了其他赢利商品所创造的利润。另一方面,经销商的商品群中存在这些隐形亏损产品,因为他们是隐形的,经销商老板又看不到,只能从整体来上感觉到赢利状况不如所愿。于是乎,又想方设法的来增加或是引进新商品,由于财务核算系统的不到位,这些新引进的商品中,难免又会有隐形亏损产品,往往是引进的新商品越多,所带来的隐形亏损产品也就越多,这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导致许多经销商的整体赢利水平一直难以有大的提升。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经销商要想增加赢利水平,首要的工作不是再去增加什么新商品了,而是赶紧导入真正意义上的财务核算系统,把隐藏在商品群中隐形亏损商品的给清查出来,果断的抛弃掉,这是*简单,也是见效*快的整体赢利水平的提升方式。隐形亏损商品在大多数经销商公司里是存在的,作为经销商老板,首先要正确面对,然后得设法解决,这个解决办法倒也不复杂,就是建立真正具备财务核算能力的财务,需要在外部引进专业财务管理人员,哪怕是需要花费些成本,也得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财务系统。因为,这是治本的解决之道,是值得的,或是短期内做不到对全部的商品进行销售费用的核算,那也得先挑部分商品出来,进行针对性的销售费用核算,能清查多少算多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广州:月饼茶叶包装禁止超过三层
近日发布的《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不需要包装能够实现流通和使用的商品不得使用包装;商品与包装分开销售,消费者对是否购买商品包装有自主选择权;茶叶、酒类、化妆品、月饼等包装层数应在三层或三层以下。使用过度包装最高罚10万元

0评论2025-08-22894

“五一”起禁用“驰名商标” 违者罚款10万
从5月1日起“中国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负责人表示:“中国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把“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

0评论2025-08-22663

5月1日前流通的商品仍可销售 广告禁用"驰名商标"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在5月1日后广告宣传中禁用“驰名商标”字样,但是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在5月1日后仍可销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

0评论2025-08-221301

河南六类物品不带条码最高罚5000元
今后,河南省区域内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药品等,都应当标注商品条码,否则有可能最高处以5000元罚款。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法制办从即日起将开始就《河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六类物

0评论2025-08-221275

食品不符相关标准成维权热点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了解到,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对生产者、经营者规定了更严格的义务,由此,不仅带来了消费者维权案件量的增长,案件类型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首先,诉食品类商品不符

0评论2025-08-22272

济南各大超市接连遭遇“过期商品”索赔,是真维权,还是“职业打假”
1月1日上午,有济南市民王先生通过热线反映,说他上午在济南一家大型超市,买到了一瓶过期果汁。在王先生提供的购物凭证上,记者看到这瓶果汁是1日上午9点左右购买的,王先生说,因为是家大超市,自己购买前并没有查看生产日期,等到他准备喝的时候,才发

0评论2025-08-22922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及第1号修改单问答》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21年8月修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针对月饼和粽子过度包装问题,于2022年5月发布了GB 23350—2

0评论2025-08-22551

关于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延期举办的通知
关于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延期举办的通知通 知尊敬的参展商、观众和行业人士: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将继续延期举办,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我们将与四川省、成都市有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积极协调各

0评论2022-11-25611

重磅!第106届全国糖酒会再次延期!
6月22日晚,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组委会发布通知称,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再次延期举办,具体信息另行通知!尊敬的参展商、观众和行业人士: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客商健康安全和展会效果,组委会研究决定第106届全

0评论2022-11-2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