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药品广告须显著标明不良反应 做虚假广告三年内不能代言

2022-01-30 17:391105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修订。此次广告法修改的幅度非常大,其中包括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强化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等多个方面。那么,新修订的广告法具体有哪些亮点,对人们生活会产生哪些影响?药品广告须显著标明不良反应名医坐诊、*****、包治百病……近年来,无论是街头巷尾的小广告,还是报纸、电视、网络平台上,各类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铺天盖地,并借助互联网特别是搜索引擎等渠道进行传播,让消费者真假难辨。针对违法广告泛滥的重灾区,新广告法重拳出击,将广告准则特殊商品增至17种。对17种与消费者生产和生活关系密切,并且在实践中违法广告发生率较高的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进行了大幅度补充和完善。新广告法规定任何人不能代言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忌不良反应。同时,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这意味着,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今后不能再代言了。因为这些都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人体的独特性,作用于某个人有效并不代表对他人有效,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本身不具有科学性。做虚假广告三年内不能代言不满10周岁的童星不能作为代言人、各类明星接广告代言需使用过该产品……针对广告领域的“任性”代言现象,新广告法做出了严格限制。按照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不得利用10周岁以下**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近年来,随着《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热播,一众影视综艺童星身价暴涨,频繁出现在各类广告中。新广告**式实施后,是否意味着一些儿童产品广告中不能再出现10周岁以下童星呢?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局局长张国华解释说,按照我国**规定,10周岁以下儿童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有限,如果他们作为代言人,签署广告代言合同或收取代言费,就违背了广告真实性的原则。不过,如果儿童作为演员参与广告拍摄,按照广告故事情节设计出现在广告画面中是法律许可的。对于目前已经上市流通带有儿童代言人形象的包装物,张国华表示将有一定的宽限期,具体宽限期还在与全国人大商讨中。此外,新广告法规定,如果代言虚假广告,广告代言人将受到行政处罚,3年内不能再代言广告。对此,张国华提醒广告代言人,在代言广告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发布虚假广告*高可罚200万根据新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一般情节,罚款额度从1994年广告法规定的广告费用的1到5倍,调整为广告费用的3到5倍,起罚点大幅提升,两年内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高可罚200万元。新广告法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新广告法还进一步列举了虚假广告的四种典型具体情节,增加了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可操作性,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也加大了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罚款力度,增加了吊销执照、证照、信用约束和行业*入方面的新规定,极大地提高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张国华介绍,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目前**本实现对31个省(区、市)332个市所有媒体、全类广告的全覆盖,依托该系统提供的大数据,工商系统可实时掌握了解各地广告市场情况,及时派发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线索,形成证据提供、案件交办、立案查处、结果反馈一体化的监管指挥系统。4月底以来,各地工商机关已经查办了一批本地区的典型违法广告案件。据初步统计,截至8月22日,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973件,责令停止发布3602件,罚款(含拟罚没款)5356.31万元。张国华表示,新广告**式实施后,对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一律停播并立案查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定期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广告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媒体,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并通报有关部门,提请依法追究媒体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中国食品招商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驰名商标”将被禁止用于广告宣传
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今天(26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规定“较长时间持续使用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草案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

0评论2025-08-221203

药监局收回“福禄寿喜牌保健胶囊”广告批文
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市药监局决定收回北京天行圣地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禄寿喜牌抗疲劳保健胶囊”所有在有效期内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即京食健广审(声)第2013050021号、京食健广审(文)第2013050082号,并对其进行

0评论2025-08-221037

最高法规定明星代言虚假食药广告要担责
“知假买假”能否主张消费者权利?赠品不合格能否索赔?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食品药品消费维权领域热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统一裁判尺度,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该司法解释将于201

0评论2025-08-22585

5月1日前流通的商品仍可销售 广告禁用"驰名商标"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在5月1日后广告宣传中禁用“驰名商标”字样,但是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在5月1日后仍可销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

0评论2025-08-221010

广电总局:严禁以养生类节目形式发广告
“煮稀饭必须放绿豆与黑白木耳,早上要喝全豆汁,米汤好比人参汤,梨子皮比梨子肉更有营养,白萝卜皮能治很多病还可以消毒杀菌……”打开电视,必有一批养生专家开讲长寿之道,层出不穷的养生主张却让人真伪难辨,如果照单全收,只怕弊多利少。为此,相关管理

0评论2025-08-221043

新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被禁止代言三年
资料图: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三审。 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对于禁止使用剧毒农药的范围在三审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

0评论2025-08-22579

食品广告发布将有规可循 工商总局拟禁止明星代言保健食品
国家工商总局就广告法8个配套部门规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中,着重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明确规范,并详细列举了“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17类被禁止使用的内容。征求意见稿

0评论2025-08-22533

保健食品明星代言或禁止 明星代言可信度到底有多高?
近年来,明星代言保健食品的广告越来越多,明星代言可信度到底有多高?从早年的“初元”营养液至今日的养胃猴头菇饼干,明星代言的保健产品着实让人捏了把汗。针对明星代言保健食品,疗效不如宣传,甚至出现虚假广告的问题。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就广告法8个配

0评论2025-08-22285

新法: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 保健食品行业“最受伤”
“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这句话成了近期微博微信上最火的一句话。禁止为保健食品代言、加大对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新《广告法》对食品、日化行业的影响不容小觑,尤其是

0评论2025-08-2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