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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粉给胡辣汤提鲜 店老板一家三口获刑

2022-01-30 17:295510
为使胡辣汤味美、香鲜,郑州一家早餐店老板韩飞(化名)一家三口,加工胡辣汤“秘方”竟是往里面添加大烟壳!郑报融媒记者昨日获悉,经二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韩某一家三口因用**加工胡辣汤,被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刑罚。 提味增香招揽客人 大烟壳磨成粉加汤里去年12月7日7时许,汉江路与人和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早餐店里,***范某和儿子小韩等人正张罗着卖早点,没一会儿,辖区警方和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将范某等人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原来,就在几天前,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该店抽样检查,经过化验,从取样的胡辣汤内检测出了**碱成分。对此,***范某供认不讳。据她称,2015年,她和丈夫韩某开了这家胡辣汤店,经营胡辣汤、包子、油条等早点。2015年9月,为了提味增香以招揽更多客人,他们开始在经营的荤、素胡辣汤里添加大烟壳粉末。“大烟壳是从老家收购的。我们在磨制胡辣汤料时把大烟壳添加进去,磨成粉末后做成汤。”范某说。更让人诧异的是,就在食药部门的执法人员到店里取样抽查后,韩某等人依然是我行我素,继续使用添加有大烟壳的汤料熬制胡辣汤。韩某离开后,便由其儿子小韩负责在磨制胡辣汤料时添加大烟壳。在范某等人的住处,警方从一个编织袋中发现了剩余的**壳,共328.6克。一家三口均获刑 处罚金共3万元今年2月15***某向公安机关投案。3月22日,二七区检察院以韩某等3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韩某等3人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3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据此,法院以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韩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涉案查扣的328.6克**壳被依法收缴并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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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内幕:餐馆“大烟壳”调味
为吸引食客,在食物里掺“大烟壳”已是人尽皆知的行为。餐饮业内人士称,如今,饭馆使用“大烟壳”不再整颗放,而多用粉末状的。一些面馆、火锅店和烧烤摊在小吃里加入“大烟壳”粉,不光能提鲜,更可让食客上瘾。根据举报,记者昨天走访了3家批发市场,发现

0评论2022-01-30175

北京将抽查火锅底料含有大烟壳的火锅店
北京市卫生局昨日消息,北京将进行为期半年的食品安全抽查,其中,容易滋生细菌的肉、禽、蛋、奶、海鲜等高风险食品都被列为重点“盯梢”对象;火锅底料也将严查是否含有**壳等。据悉,此次大规模抽检将持续半年时间,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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