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和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维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06年11月起,我区开始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首批列入准入范围的有保鲜膜、塑料桶、复合膜袋、塑料编织袋等3类39种产品。
今后两年内,我区将逐步对金属、纸、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后,有关包装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审查,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后,方能生产和销售;食品生产企业则不得在食品包装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否则将受到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