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将**种子和**壳卖给在回龙观城北市场做调料生意的刘某,其行为涉嫌****罪、非法买卖**原植物种子罪。昨天,杨某在昌平法院受审。据了解,**种子和**壳通常被一些商贩用于麻辣火锅和麻辣烫中,属于违法行为。专家称,在食用这样的火锅后,会产生依赖感,逐渐麻痹神经和**,从而损害健康。指控 从成都贩**壳进京28岁的杨某是四川成都人,大专毕业后在成都经营调料品生意。据检方指控,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杨某在成都市,多次通过物流邮寄的方式,向在回龙观城北市场经营调料的刘某(另案起诉)****种子共计1000余千克、**壳14.531千克。2015年1月8日,杨某通过物流公司向刘某收购**壳46.694千克,用于**。同时通过物流发货给山东省龙口市的石某,****壳23.605千克。发货后的杨某在成都某物流公司门口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起获7箱**壳,4张发货单。据了解,公安机关还从杨某位于成都市某市场内的摊位和库房内起获用于**的**种子8.335千克,**壳1.177千克。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身材不高的杨某操着浓重的四川口音对检方指控表示认可。案情 涉案**壳未流入市场“我是在2014年的1月份开始****壳的。”杨某在庭审中称,自己曾经加入了一个出售调味品的QQ群。在群里,有人曾经提到过大烟壳,也就是**壳,于是自己通过QQ聊天向对方提出购买**壳的要求。之后双方互留电话,对方通过物流快递将**壳寄给杨某,杨某则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钱款打给对方。杨某说,当时刘某也在群里,而且也在****壳。他和刘某渐渐成了“生意伙伴”,因为货源不稳定,他有时是买方有时是卖方。杨某称,他出售**壳的价格一般是130元每公斤,**种子的价格为80元每公斤。杨某说,****壳和**种子都是为了当“调料”。检方在庭审中,出示了专业鉴定机构对刘某仓库中1000余千克**种子的随机抽样检测结果,刘某仓库中存放的**种子的萌发率达到了90%以上,因此认定刘某购买的是未经灭活的**种子。也就是说,刘某存放的近1吨的**种子尚可以再次进行种植。该案当庭并未宣判。据了解,刘某在购入**壳和**种子后,一直存放在自己租借的仓库中,没有向外出售。“我主要是害怕,知道**可能会触犯法律。”他说,自己也知道****种子或**壳能挣钱,会有销售市场,“主要是一些火锅店购买。”追访 “**火锅”北京已少见一位经营火锅、麻辣烫店近5年的杨先生说,在北京,很难见到有商家会在火锅底料或麻辣烫底料中放入**壳的。“近几年北京的食药监部门查得很严,但是经常进货的店主们都知道,在个别郊区县及一些非正规的摊位店铺,确实会存在放入少许**粉的情况。”杨先生向记者透露,在自己刚入行时,圈儿里使用**壳挺普遍的,甚至有“**火锅”“**麻辣烫”。有的人往火锅里添加**粉,**粉是用**壳或**种子磨成的。“有的火锅店因加入了**,回头客就多了,这可能就是**种子或**壳里的**成分起了作用,有了依赖性。”杨先生说。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回龙观城北市场的调味品交易大厅,多数商铺表示没有听说过有出售大烟壳的,并告诉记者市场内明令不许卖这些东西。“我劝你也不要买,那个是犯法的。”一位经营调味品的商贩说。这位商贩说,听说去年大厅里有个姓刘的商贩就因为**大烟壳被抓了。专家说法 吃“**锅”会麻痹神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介绍,无论是**壳还是**种子,多少都会存在受我国管制的生物碱,生物碱是提炼**的主要成分,属于**类药品。李文君说,食客吃了含有**种子或者**壳的麻辣火锅,会对人的味觉感知有麻痹的作用,长期食用会使人产生成瘾性,对其具有一定的依赖。长期食用此类食物,**壳或者**种子中残存的生物碱,会逐渐麻痹人体神经和**,损害健康。对于未接触过**的人,尤其是对**有高度敏感性的人来说,食用“**火锅”会产生轻快感,表现在生理上,有的人可能脸部微微发红,有的人可能心跳加快,有的人可能容易打瞌睡,而有的人可能不易入睡。李文君介绍,根据我国《**药品和精**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药品和精**品实行管制。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进行**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以及**药品和精**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