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条例,欧盟将简化和统一转基因产品的上市审批程序。不过,新条例还规定转基因物质含量在0.9%以上的所有转基因产品,包括农作物、食品、动物饲料和植物油等必须清楚地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产品”。
本月2日,欧洲议会二读通过了该条例。但根据欧盟的有关规定,新条例只有在由欧盟各国部长组成的理事会批准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律。该条例将在下月正式生效。
1998年10月以来,欧盟以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不能得到科学证明为由,冻结了新的转基因产品的上市。而美国等转基因产品生产大国认为,欧盟对转基因产品的排斥“没有科学依据”,违反了自由贸易原则。今年5月,这一争端被提交到了世界贸易组织。
分析人士指出,欧盟本希望新条例能促使美国撤回在世贸组织的相关诉讼,但由于美国已明确表明了对该条例的不满,欧美的转基因产品争端还将持续下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